根据《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玉林市福东水务有限公司城镇供水价格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玉林市水费收费标准如下:
玉林市水费收费标准
注:
1.表中价格不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这两项费用按政策规定另行收取。
2.“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月用水量小于35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一阶梯水量;月用水量大于35立方米/户且小于50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二阶梯水量;月用水量大于50立方米/户为第三阶梯水量。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凭户口簿、居住证等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第一、第二档月用水量分别增加7立方米/人、10立方米/人。
3.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