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苏人社规〔2024〕1号),第十二条内容明确了退休年龄规定,具体如下:
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确定,即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的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