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是落实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商贸物流体系的重要抓手。
确定重点联系企业,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构建稳定、畅通的信息渠道;有利于及时准确了解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有利于增强商贸物流市场主体力量,推动商贸物流创新升级。
序号 | 重点联系企业名称 |
1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2 |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4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5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6 | 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 | 远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8 | 上海品星互联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 | 上海发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 | 上海优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1 | 上海景鸿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上海顶通物流有限公司 |
13 | 上海格林福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14 | 路凯包装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5 | 上海新易泰物流有限公司 |
16 | 上海众萃物流有限公司 |
17 | 上海有常物流有限公司 |
18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