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是落实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商贸物流体系的重要抓手。
确定重点联系企业,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构建稳定、畅通的信息渠道;有利于及时准确了解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有利于增强商贸物流市场主体力量,推动商贸物流创新升级。
序号 | 重点联系企业名称 |
1 |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 | 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3 | 浙江泰普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5 | 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 |
6 | 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7 |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8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
9 | 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浙江世纪联华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11 | 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2 | 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 | 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14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15 | 宁波方桥三江物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