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一、适用范围
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营口市首次就业创业并参加营口市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买营口市首套商品住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在营口市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8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5万元、大专及本科生一次性补贴2万元(“211”、“985”、“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如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另一方减半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