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一)民用机场范围内上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二)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军事管理区等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目标区域;
(三)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区域;
(四)城市中心区、车站、码头、港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五)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
注:《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019年9月3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29日。
长沙无人机禁飞区地图
说明:红色为禁飞区,灰色为限高区,橙色为加强警示区(橘子洲为近期干扰事故多发区,2024年8月31日后解禁)。部分禁飞区域在地图中未予显示,请以实际限飞数据为准,图片来源为大疆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