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
(二)白云国际机场周边下列村(社区):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
注:其他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
除了上述区域,广州市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七)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八)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关于禁燃区域和限燃区域规定如下:
一、番禺区以下区域和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南村镇、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石壁街、钟村街、大龙街、沙湾街范围内。
二、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范围内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和烟花爆竹级别如下:
(一)燃放时间: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端午节前后)。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二)燃放级别: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级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级别以《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的规定为准。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规定如下:
一、南沙区以下区域和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南沙街道、龙穴街道范围内;
(二)黄阁镇小虎岛、沙仔岛范围内;
二、南沙区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为限放区域,限制燃放时间、种类,并按可燃放时间、种类说明燃放。
(一)可燃放的时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的全天;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的7时至24时。除以上可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可燃放的种类:可燃放C级、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级、B级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级别以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的规定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花都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范围如下:
(一)白云国际机场周边下列村(社区):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
(二)新华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和梯面镇全境,狮岭镇中心城区(狮岭大道东和南航大道以西、山前旅游大道以南、许广高速狮岭高架桥以东和以北的区域)。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定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如下:
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