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产假多少天?广西育儿假多少天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施行版本,广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98天)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夫妻双方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