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扬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具体如下:
新房
一是放宽新房购买条件。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二手房
二是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贷款利率
三是建立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将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现行的LPR-20BP调整为LPR-50BP。
公积金“商转公”
四是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额度
五是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购房补贴
六是支持各类人群购房补贴延续。将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统一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契税补贴
七是人才购首套房给予契税补贴。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房地产金融
八是支持房地产领域合理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保交楼”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