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一、“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个人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咸阳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住房,具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或证明。
(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五)已取得所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转为以商业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法律、法规和《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转公”贷款的申请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四)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全国制式)及缴存明细。
(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
(六)所购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
(七)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证明。
(八)其它相关资料。
三、“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均按照《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商转公”贷款时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即时余额(四舍五入到千位整数)。
四、“商转公”贷款的办理程序
(一)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申请贷款,填写《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
(二)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及所购住房情况,以及借款人住房商业贷款、个人信用、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署贷款意见后送公积金中心审核。
(三)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商转公”贷款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