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北京契税标准如下:
一、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免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
三、契税优惠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