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契税最新政策 上海市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一、上海市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凡土地、房屋被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征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中不超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核定的补偿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上海市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三、上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