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新疆质量奖)由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新疆质量奖设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评选周期为2年。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5个组织,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以下为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运营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组织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四)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全区同行业前列;
(五)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 |
3 | 新疆三场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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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是深圳发展的重要关键词,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这个沿海城市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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