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修订版本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规定如下: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江西省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