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产假多少天?福建育儿假多少天
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