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榕发改服外〔2017〕34号)有关规定,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认定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福州市2020年第二批总部企业,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兑现扶持政策。具体名单如下:
一、综合型总部企业
1.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3.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9.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运营中心职能总部
1.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2.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4.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
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1.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2.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3.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4.中国航油集团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