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类(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88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21分;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理工类(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40分;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三、体育类
(一)文史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69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0分;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理工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31分;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四、艺术类
(一)文史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94分;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理工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38分;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五、有关说明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分数要求,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和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照顾加分之和。
(二)报考体育类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合格。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合格线文史类64分,理工类68分;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合格线60分。
(三)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180分,并且色彩、素描、速写3科成绩中的2科成绩各不低于60分;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60分;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6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