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版:出版是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是一个由编辑、复制、发行三个阶段联结而成的有序的过程。
2、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定义,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典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模型作品,等等。
3、编辑:编辑是按照一定的方针,设计、组织、选择和加工稿件,为复制、发行作准备的工作,也被用于指称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员或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系统列中的中级职务。编辑活动的基本特点:第一,编辑活动是在一定的方针指导下进行的;第二,编辑活动最基本的内容是设计选择,组织、选择和加工稿件;第三,编辑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出版物的复制、发行作准备。
4、选题:选题是编辑在对采集到的信息作综合研究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读者需要而提出的精神生产课题。
5、组稿:组稿是编辑为使选题形成稿件而落实作者并进行一系列相关工作的综合性活动。组织稿件是落实选题的重要环节,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一定的方式物色好合适作者后进行约稿或征稿;二是为使稿件能够达到或超过选题设想的水平而与作者联系并开展一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