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育儿假几天?浙江育儿假最新规定
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
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