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设备要求
冷冻食品运输设备应具备一定的制冷能力以及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确保运输期间厢体达到-18℃及以下的温度要求。可采用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船、冷藏列车和附带蓄冷设施的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厢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对食品容器的规定,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污染、无异味。厢体内壁使用光滑、防水、防锈、耐腐蚀的材料。
冷冻食品运输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对食品冷链运输设备性能要求,定期对制冷设备进行保养和融霜,发现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维修。
装卸操作规范
在运输装载前应对运输设备内壁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消毒剂进行清洁消毒。
运输设备厢体应当在装载前预冷到10℃以下,并根据装载的时间、期间的能量消耗以及装载区域的温度和湿度,在装载前进行除霜循环。车厢内的积霜应在预冷前清除干净。
冷冻食品装载时,货物堆积要紧密,与厢壁周围应留有缝隙,货物与后门之间宜保留至少10cm距离,天花板和货物之间宜留出至少25cm距离,用支架、栅栏或其他装置来防止货物移动,保持冷气循环。
完成运输作业后,应立即对运输工具厢体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和晾干,才可进行新的运输作业。
温度控制和记录
冷冻食品运输途中厢体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下,装卸时短期升温温度不应高于-15℃,并在装卸后尽快降低至-18℃以下;产品运送到销售点时,产品温度不应高于-12℃。
在装卸和运输全程中,应按规定控制和记录运输设备厢体内部温度,运输温度记录应保持1年以上。
装卸时的温度测量,宜针对运输货物的同一相对位置,或针对同一样品,且在冷藏环境条件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