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8487.1-2015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6-01-01
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归口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 起草单位 |
国家电网公司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
GB/T 184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分类、通用要求、通信、电击防护、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之间的连接、车辆接口和供电接口的特殊要求、供电设备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急停、使用条件、维修和标识及说明。
本部分适用于为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包括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 电动汽车充电用连接装置等,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AC或1500V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VAC或1500VDC。
术语和定义
充电
交流或直流电网(电源)调整为校准的电压/电流,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电能,也可额外地为车载电气设备供电。
充电模式
连接电动汽车到电网(电源)给电动汽车供电的方法。
连接方式
使用电缆和连接器将电动汽车接入电网(电源)的方法。
连接方式A
将电动汽车和交流电网连接时,使用和电动汽车永久连接在一起的充电电缆和供电插头,见下图。
连接方式B
将电动汽车和交流电网连接时,使用带有车辆插头和供电插头的独立的活动电缆组件,见下图。
连接方式C
将电动汽车和交流电网连接时,使用了和供电设备永久连接在一起的充电电缆和车辆插头,见下图。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交流充电桩或非车载充电机,含连接方式C下的电缆组件。
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模式使用条件
充电模式1
模式1充电系统使用标准的插座和插头,能量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单相交流供电,且不允许超过8A和250V。在电源侧应使用符合GB2099.1和GB1002要求的插头插座,在电源侧使用了相线、中性线和保护接地导体,并且在电源侧使用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从标准插座到电动汽车应提供保护接地导体。
不应使用模式1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充电模式2
模式2充电系统使用标准插座,能量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单相交流供电。电源侧使用符合GB2099.1和GB1002要求的16A插头插座时输出不能超过13A;电源侧使用符合GB2099.1和GB1002要求的10A插头插座时输出不能超过8A。在电源侧使用了相线、中性线和保护接地导体,并且采用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连接电源与电动汽车。
从标准插座到电动汽车应提供保护接地导体,且应具备剩余电流保护和过流保护功能。
电动汽车与供电设备正确连接的确认
供电设备应能够确定:
——车辆插头正确插入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且
——供电插头正确插入供电插座(连接方式A和连接方式B)。
电击防护——电容放电
标准插头的断开
标准插头从标准插座中断开后1s内,标准插头任何可触及的导电部分与保护接地导体之间的电 压应小于或等于60VDC,或等效存储电荷应小于50μC。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供电电压消失
在充电模式3和充电模式4中,电动汽车供电设备断电后1s内,在其输出端子的电源线之间或电 源线和保护接地导体之间测量的电压值,应小于或等于60VDC,或等效存储电能小于或等于0.2J。
标准号:GB/T 20234.1-2015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6-01-01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公司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苏州智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GB/T 2023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用的充电连接装置,其: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690V,频率50Hz,额定电流不超过250A;
——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额定电流不超过400A。
如果充电连接装置的供电接口使用了符合GB2099.1和GB1002的标准化插头插座,则本部分不 适用于这些插头插座。
注:本部分中的车辆是指可外接充电的电动汽车。
术语和定义
充电连接装置
电动汽车充电时,连接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组件,除电缆外,还可能包括供电接口、车辆接口、缆上控制保护装置和帽盖等部件。充电连接装置示意图见下图。
一般要求
1、充电连接装置在正常使用时应性能可靠,对使用用者和周围环境没有危害。
2、充电连接装置的使用环境温度为一30°C~+50°C。
3、充电连接装置易触及的表面应无毛刺、飞边及类似尖锐边缘。
4、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的外壳上应标有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密
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等信息。
5、采用连接方式B时,供电接口和车辆接口应有清晰可见的不同标识以进行区分。
标准号:GB/T 27930-2015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6-01-01
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归口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 起草单位 |
国家电网公司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
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以下简称 BMS)之间基于控制器局域网(Control Area Network,以下简称CAN)的通信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及应用层的定义。
标准适用于采用GB/T 18487.1规定的充电模式4的充电机与BMS之间的通信,也适用于充电机与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车辆控制单元之间的通信。
总则
充电机与BMS之间通信网络采用CAN2.0B通信协议。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和BMS监测电压、电流和温度等参数,同时BMS管理整个充电过程。
充电机与BMS之间的CAN通信网络应由充电机和BMS两个节点组成。
数据信息传输采用低字节先发送的格式。
正的电流值代表放电,负的电流值代表充电。
执行本标准的充电机和BMS宜具备向前兼容性。
协议数据单元(PDU)
充电机和BMS地址分配
充电参数配置阶段报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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