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3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重庆燃气收费标准如下:
(一)居民用气
1.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196元、2.366元、2.716元。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2.246元。
3.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按每立方米1.96元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
1.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按每立方米3.10元执行。
2.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按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按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