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现继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实施限行,具体通告如下:
自2024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2日,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
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部分列明的道路及深汕合作区道路除外)
早高晚时段,外地车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1)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3)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4)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5)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6)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7)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8)莲塘口岸: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9)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如果一天内多次在不同处被拍到冲禁令,只按一次计算。
外地小汽车每个月可申请一次免限行,即可在限行时间内在全市道路行驶,有需要的车主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1)外地车每月有一次来深圳不限行的机会,非深车主可通过自助申报,临时来深圳不限行。
(2)非深号牌机动车驾驶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高峰期用车,可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站,在首页进入“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自助申报”入口,提前申报,进行每月1次在限行时段、路段行驶的备案。
(3)除了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站申请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深圳交警”公众号,点击“更多业务”,选择机动车业务中的“申请通行证(外地车)”,输入车主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等信息,然后点击确认进行申请。
本通告自2024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2日施行。本通告与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深公交通[2023]30号)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为缓解深圳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深圳市部分区域及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上步路、彩田路、福强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桂花路。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东滨路、爱榕路、近海路、公园路、招商路、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松湖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道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三街)。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龙岗区: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清林路,黄阁路(龙平西路至龙翔大道)、清霞路、清辉路、如意路(盐龙大道辅道至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至龙城大道)、龙飞大道(龙岗大道至清霞路)、爱南路(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龙平西路(黄阁路至龙城大道)、龙城大道(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吉祥路(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联旺二街。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牵引车及其挂车驶入以下路段:
前海自贸区:前海地下道路。
(三)每天7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宝安区:新安五路(翻身路至建安一路段)、新安一路(107国道至翻身路段)、新安二路(107国道至建安一路段)、红湖路(燕罗路-广田路)、青年路(宝石南路-洲石路)、海城路(宝安大道-宝源路)、金海路(兴业路-宝安大道)。
龙岗区: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清林路(含清林路)、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1)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2)东起凤凰大道(不含凤凰大道)。西至平湖大街(不含平湖大街),南起隔圳西路(不含隔圳西路)、高原路(不含高原路),北至平龙路(不含平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3)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和平路(含和平路)、布龙路(不含布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4)东起民清路(不含民清路)、民治大道(不含民治大道),西至龙观大道(不含龙观大道),南起布龙路(不含布龙路),北至清泉路(含清泉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其中,以下道路除外:龙胜路(高峰东路至景龙建设路)、高峰东路(布龙路至龙胜路段)、景龙建设路(工业路至布龙路段)、中华路、工业路(龙观大道至民治大道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
福田区:福民路、裕亨路。
南山区:工业六路、工业七路、太子路、兴华路、海月路、后海大道、蛇口新街。
盐田区: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
龙岗区: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园山街道)、千欣街、中兆路、新木路(平吉大道至李朗路段)、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龙昌街(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龙岭南路、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麓山路。
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大道段)、和政路、甲片路、金田路、荷康路、绿荫北路(兰竹西路-启隆路)、宝梓路(丹梓大道至坪山大道)、金沙路、金康路、体育一路、文远路、文祥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前海大道。
(五)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东晓路(布心路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宝安区:凯成二路(107国道至宝安大道段)。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天鹅路、雅南路、锦龙路。
龙华区:观平路(观光路至环观南路段)、桂花路(观光路至桂月路段)、大浪北路(石凹路以南段)、大浪南路、华旺路、龙华大道(观光路至清泉路段)、清龙路、樟阁路(大富三路至观光路)。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乌石路、吉康路(坪山大道至兰景路)、兰竹西路(龙坪路至荷康路)、坪环路(东纵路至比亚迪路)、杜岗路(创景路至求水岭路)、求水岭路、横塘路、兰景路(吉康路-丹梓大道)、梓平路、玉田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六)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七)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八)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坪山区:人民东路(禾田路至坪山大道段)。
盐田区: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三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九)每天1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龙博路(三联大道至布李路段)。
三、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福田区:彩田路(彩田皇岗立交至彩梅立交段)北往南方向。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宝安区:领航高架桥。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和路段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四、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
(二)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福田区:红荔路、笋岗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皇岗路、彩田路、新洲路、香梅路。
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六、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不含轻型多用途货车);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七、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施行。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1.限行路段及车辆
(1)G4京港澳高速(深圳段)、S86外环高速(深圳段)、S3沿江高速(深圳段)、S29清平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盐田收费站以北深圳段)、东部过境高速(盐排高速梧桐立交至莲塘口岸段)、G15机荷高速、G94梅观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南坪快速(横岗收费站-聚龙路段)、S30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坝光收费站段)、兴海大道(高架桥)、罗沙路、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汤坑路段)、东深公路(东门路至坪龙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坪葵路(欧姆龙工业区至金岭路段)、鹏飞路(迎宾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业区段)、深汕大道(产业路至创富路段)、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北山道段)、205国道(长山路至盐龙大道段),根据断面情况,设置小客车道、客车道、行车道、客货车道。
(2)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S31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G15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S33南光高速、龙澜大道(观光路-华盛路段)、丹平快速,设置小客车、行车道、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2.限行规则
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3.限行时间
自2023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29日施行。
1.限行时间及规则
(1)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2)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3)每天1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道路通行。
2.限行路段
长隧道: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坂银大道鸡公山隧道、桂庙路桂庙隧道、前海地下道路
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3.限行时效
深圳货物运输车禁行政策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施行。
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现就禁止摩托车(含二轮、正三轮、侧三轮摩托车等,下同)在部分道路行驶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限行路段
(1)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
(2)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
2.限行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备注:以上限行通告均来自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人民政府发布的限行措施通告,最新限行通告内容最终以人民政府或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