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主共和国首任主席为胡志明,现任代主席为武氏映春。
越南共产党曾名印度支那共产党、越南劳动党。
中文名 | 外文名 | 任期 | 所属政党 |
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 | |||
胡志明 | Hô Chí Minh | 1946年3月2日—1969年9月2日 | 越南劳动党 |
孙德胜 | Tôn Đức Thắng | 1969年9月2日—1976年7月2日 | 越南劳动党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 |||
长征 | Trùóng Chinh | 1981年7月4日—1987年6月18日 | 越南共产党 |
武志公 | Võ Chí Công | 1987年6月18日—1992年9月22日 | 越南共产党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 |||
孙德胜 | Tôn Đức Thắng | 1976年7月2日—1980年8月30日 | 越南共产党 |
阮友寿(代主席) | Nguyên Húu Tho | 1980年3月30日—1981年7月4日 | 越南共产党 |
黎德英 | Lê Dúc Anh | 1992年9月22日—1997年9月24日 | 越南共产党 |
陈德良 | Trân Dúc Lùóng | 1997年9月24日—2006年6月27日 | 越南共产党 |
阮明哲 | Nguyễn Minh Triết | 2006年6月27日—2011年7月25日 | 越南共产党 |
张晋创 | Trương Tấn Sang | 2011年7月25日—2016年4月2日 | 越南共产党 |
陈大光 | Trần Đại Quang | 2016年4月2日—2018年9月21日 | 越南共产党 |
邓氏玉盛(代主席) | Đặng Thị Ngọc Thịnh | 2018年9月23日—2018年10月23日 | 越南共产党 |
阮富仲 | Nguyễn Phú Trọng | 2018年10月23日—2021年4月5日 | 越南共产党 |
阮春福 | Nguyễn Xuân Phúc | 2021年4月5日—2023年1月17日 | 越南共产党 |
武氏映春(代主席) | Võ Thị Ánh Xuân | 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2日 | 越南共产党 |
武文赏 | Võ Văn Thưởng | 2023年3月2日—2024年3月20日 | 越南共产党 |
武氏映春(代主席) | Võ Thị Ánh Xuân | 2024年3月— | 越南共产党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从国会代表中选举产生,主席对越南国会负责并向国会报告工作。
国家主席的任期与每届国会的任期相同。当国会任期届满时,主席应任职至新国会选出新主席为止。
国家主席有权出席国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在必要时,国家主席有权出席政府会议。
现任越南国家代主席为武氏映春,于2024年3月出任。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七章,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有下列职权:
1.公布宪法、法律和条例;
2.对人民武装力量发布命令和主持国防安全委员会;
3.向国会提出选举、任免副主席、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总检察长的建议;
4.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任免副总理、部长和其它政府成员;
5.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宣布国家战争状态,发布大赦令;
6.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宣布全国或局部动员;宣布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紧急状态;
7.在10天的期限内,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关于第九十一条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有关问题的国会常务委员的条例、决议的建议;如果条例或决议仍然被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但主席仍不同意时,可由主席提交国会会议作出决定;
8.任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总检察长及其它成员;
9.决定武装力量高级官员的衔级称号,决定国家外交人员和其它的衔级称号,决定奖章、勋章和其它国家荣誉称号;
10.任免或召回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特别全权外交代表,接受外国特别全权外交代表;代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外国元首谈判或签署国际条约;
11.决定越南公民资格的授予、撤销或剥夺;
12.签发特赦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