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调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厦发改价格〔2020〕552号),自2020年11月1日起,厦门市天然气收费标准如下:
厦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为3.274元/立方米,按国家规定的三档价格级差1:1.2:1.5,居民用气第二档价格为3.929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三档价格为4.911元/立方米。
特困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养老福利机构的用气价格均按居民第一档气价3.274元/立方米执行;经改造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其用气价格参照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