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住人口
据保山市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常住人口为240.7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1万人,常住人口位居全省第七。其中,保山市区常住人口为90.56万人,占总人口比为37.6%。
2.城乡人口
2023年末,全市城镇常住人口91.02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2.9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49.68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1.9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7.81%,比2022年末提高1.08个百分点。
3.性别人口
在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9万人,占总人口的51.06%,女性人口117.8万人,占总人口的48.94%;总人口性别比为104.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22年降低0.2。
4.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0-15岁人口43.9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8.24%;16-59岁人口148.3万人,占61.61%;60岁及以上人口48.5万人,占20.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3.5万人,老龄化率为(按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3.92%。与上年全市数据相比,0-15岁少儿人口减少1.2万人,比重下降0.58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0.4万人,比重下降0.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6万人,比重上升1.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7万人,比重上升0.23个百分点。
5.人口增长情况
2023年出生人口1.77万人,比2022年增加0.02万人,人口出生率7.37‰,比2022年提高0.0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91万人,比2022年增加0.12万人,人口死亡率7.95‰,比2022年提高0.4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58‰,比2022年下降0.41个千分点。
人口排行 | 地 区 | 2023年常住人口(万人) | 城镇化率(%) |
* | 全 市 | 240.7 | 37.81 |
1 | 隆阳区 | 90.56 | 44.6 |
2 | 腾冲市 | 64.45 | 40.16 |
3 | 昌宁县 | 30.81 | 34.96 |
4 | 施甸县 | 28.16 | 23.93 |
5 | 龙陵县 | 26.72 | 27.1 |
注:常住人口为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人口数据统计口径按照行政区划统计,包括所属功能区人口数据;人口均为2023年末数据,排名以常住人口为标准,最新人口修订数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数据来源:保山市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保山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