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住人口
据宿迁市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3年末,宿迁市常住人口为497.75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增长0.04%,常住人口位居江苏省第八。其中,宿迁市区常住人口为162.78万人,占总人口比为32.7%;县域常住人口334.97万人,占总人口比为67.3%。城镇常住人口为323.54万人,城镇化率为65.00%,较上年提高0.93个百分点。
2.户籍人口
据公安年报数据,截至2023年末,宿迁市户籍人口为585.41万人,比上年下降0.4%,全年出生人口2.85万人,出生率5.73‰;死亡人口3.93万人,死亡率7.90‰。其中,宿迁市区户籍人口为177.51万人,占总人口比为30.32%。县域户籍人口407.9万人,占总人口比为69.68%。
据宿迁市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末,在宿迁市下辖的5个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百万的县(区)有1个,即沐阳县;常住人口在50万至100万的县(区)有3个,常住人口少于50万的县(区)有1个。其中,沐阳县常住人口166.01万人,户籍人口196.63万人,是2023年宿迁市第一人口大县;而宿豫区(区本级)常住人口44.76万人、户籍人口49.18万人,均位居全市最后,是2023年宿迁市人口最少的县(区)。
人口排名 | 地 区 | 2023年常住人口 | 2023年户籍人口 |
* | 全 市 | 497.75 | 585.41 |
1 | 沭阳县 | 166.01 | 196.63 |
2 | 泗洪县 | 85.97 | 107.23 |
3 | 泗阳县 | 82.99 | 104.04 |
4 | 宿城区(区本级) | 66.4 | 73.09 |
5 | 宿豫区(区本级) | 44.76 | 49.18 |
单位:万人/年
注:常住人口为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户籍人口为公安年报数据;宿城区和宿豫区人口数据均为实际管辖人口数据,宿城区人口不包括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数据,宿豫区人口不包宿迁湖滨新区人口数据;由于四舍五入和功能区人口数据不纳入排行,存在分项相加不等于综合情况。人口均为2023年末数据,排名以常住人口为标准,最新人口修订数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数据来源:宿迁市统计局及各区县统计局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