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电子烟》强制性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是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
《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同时,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