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颁布了《翼龙-2气象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条件》(SC-92-001),这是中国民用航空局首次针对此类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制定并发布专用条件,该专用条件也是全国首部用于气象型无人机系统适航审定的法规。
“翼龙”-2气象型无人机系统是民用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的典型代表,具有航程远、挂载能力大、留空时间长、环境适应性强等特点,可在强对流、结冰条件下的高原、山地上空复杂气象环境下,完成多参数、立体化气象参数采集,可采取“边探测、边播撒”方式实施精准、高效的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翼龙-2气象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条件》的发布,可以说是“从0到1”的突破,为“翼龙”-2系列其他民用型号及同类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的适航审定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也为我国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适航标准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无人机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规范化、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