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上海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24年9月4日印发了《上海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源头管控、全过程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上海市水泥行业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物料产品储存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
方案还提出了推动实施水泥行业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到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水泥企业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年底前,进一步削减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