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六)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无一般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
序号 | 所在地区 | 企业名称 |
1 | 呼和浩特市 | 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
2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
4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中环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5 | 呼和浩特市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 | 包头市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 | 包头市 |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 | 赤峰市 | 内蒙古格林特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9 | 乌兰察布市 | 吉铁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0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