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铺客车安全防护装置:
1.汽车安全带。卧铺客车每个铺位均应安装两点式汽车安全带。安全带可靠有效,位置应合理,固定点有足够强度。
2.安全出口。卧铺客车的卧铺布置为上、下双层时,侧窗布置应为上下双排。使用安全门时应保证不用其它器具即可将其向外推开。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门应满足下列要求:
安全门的净高不应小于1250 mm ,净宽不应小于550 mm;门铰链应在门前端,向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 100°,并能在此角度下保持开启,同时还应设有开启报警装置;通向安全门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00 mm;安全门应有锁止机构且锁止可靠;安全门不用工具应能从车内外很方便地打开车门,门外手柄应设保护套,且离地面高度(空载时)不应大于1800 mm。
4.安全窗应满足下列要求:
安全窗和安全顶窗的面积不应小于(3×105)mm2,且能内接一个 400mm×600mm(对车长不大于7m的客车为330mm × 500mm)的椭圆;若安全窗位于客车后端面,则其面积不应小于(4×105)mm2,且应能内接一个 500mm×700mm的矩形;安全窗应采用易于迅速从车内、外开启的装置;或采用安全玻璃,并在车内明显部位装备击碎玻璃的手锤;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外开启或移开。安全顶窗开启后,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弹射式安全顶窗应能防止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