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于1988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年获批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天津滨海高新区是首批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核心区未来科技城是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率先建设的中国4个未来科技城之一。
天津滨海高新区现有面积约135平方公里,依托华苑科技园、渤龙湖科技园(未来科技城核心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和京津合作示范区四个片区,加快建设国家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1、发展定位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营造园区创新创业生态,集聚高端产业创新要素,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升级版,创造新模式,发掘新业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初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下大力气建设好京津合作示范区,积极对接首都资源,持续加强与北京、河北的跨区域产学研合作,打造天津先进制造业先导区,为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提供有力支撑。
2、打造新型产业生态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完善产业链和推动产业跨界融合为重点,打造天津高新区新型产业体系,探索具有天津高新区特色的工业4.0发展路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业态,初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3、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把创新摆在园区发展的核心位置,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一个体系、五个突破'工程,构建园区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构筑要素聚合、功能完善、形象鲜明的创新创业发展高地,打造国内创新链条的重要节点。
4、构建新型城市服务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的原则,面向各分园,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等硬件配套设施,完善城市公共管理等软件配套服务,打造产业、城市、生态融合发展的现代化科技新城,建设智慧高新、美丽高新、平安高新。
5、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共享发展,坚持公平、均衡、普惠的原则,全方位提升天津高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和城市深度融合,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打造和谐高新、幸福高新,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
6、深化开放合作协作创新
坚持开放发展,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等领域,全面推进与北京、河北的协同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7、打造天津示范区核心引擎
发挥天津高新区在技术创新和产业集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创新体制机制,率先创新发展,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更好发挥示范区对全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成为天津创新发展的核心引擎。
8、完善规划实施保障
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统筹调控能力,全面落实资金保障,持续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加强规划监督评估,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共同推进规划依法、有序、高效实施。
1、企业注册流程
(1)管委会:企业与管委会签订协议
(2)投资促进局
投资促进局签订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3)管委会工商局
企业在管委会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管委会
在管委会行政许可大厅一站式服务
(5)企业可正常运营
2、企业落户流程
(1)工商局:名称预核准
(2)工商局技监局:工商注册联合审批(取得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局:税务登记
(4)建交局:核发工地前土地证
(5)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区土地交易中心(审批):土地出让方案(由高新区土地整理中心编制)
(6)发改局:项目立项
(7)城环局:环境审批
(8)建交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9)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评规审查(总平面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10)建交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