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图书馆位于市行政中心区马正开路,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北部湾海洋文化公园东北角,距市政府约800米,与市科技馆处于同一建筑主体,是我市四大场馆之一,其飘逸的外型成为我市又一道独特的海洋文化景观。
防城港市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24名,在编人员14名。馆舍面积11000平方米,即整个建筑的小圆筒、大圆筒的三层及所有顶层部分为市图书馆所用。2014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
目前,市图书馆已加入全区及区外部分图书馆联盟,达成资源共享,并成立了理事会,现正着手在人流密集的景区建设2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已通过招投标),并开始走程序着手建设总分馆制和馆外阅读点,将在2017年12月底完成总分馆建设,实现市内图书通借通还,同时,正在设计调整场馆布局,把一层改善为少儿阅览区和无障碍阅读区、二层办公区改善为报刊阅读区等,通过不断完善,努力把市图书馆建设成为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功能齐全、富有特色、市民向往的全市藏书中心、阅读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
一楼设有大厅总服务台、报刊阅览室、残障阅览室、24小时自助借还室,二楼为办公区和采编室,三楼设第一借阅书库,四楼设有第二借阅书库、展览厅、研究室和小会议室,五楼设有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休闲书吧、读者沙龙、特藏室、过刊室、自修室、多功能会议室等,各借阅区集藏、借、阅为一体,配置100台电脑,用先进的自助检索机、自助借还机等RFID自助服务设备和系统,为广大读者提供便捷的人性化服务。2016年初,市图书馆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及读秀,配置了20台歌德电子阅读机分别摆放在全市人流密集的车站、宾馆、校园、广场等场所,歌德电子阅读机机身内置3000种电子图书,每月更新150种,一年更新2000种左右,该机含超过30万种电子图书包库使用以及期刊报纸等电子资源,实现电脑手机全终端应用,弥补了纸质图书无法满足的缺陷。
防城港市图书馆目前纸质图书藏量为15.5万册,场馆硬件建设拟达到24万册藏书、500个坐席的地市一级图书馆标准。
防城港市图书馆开馆时间如下:
1、周二至周日: 9:00—18:00(夏令时);9:00—17:30(冬令时)
2、法定节日休假期间:10:00 - 16:00
注:(1)由于场馆人员不足,晚上暂不开馆;
(2)每周一整理内务、学习,对外闭馆一天;
(3)其余时间因特殊情况闭馆,需提前两天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另行公告;
(4) 电子阅览室周二至周五开放;
1、进入图书馆请注意文明用语,穿拖鞋、背心者不得入内;
2、请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进入图书室、阅览室请把手机调为静音;
3、保持馆内卫生,不得携带零食入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4、读者不得把自己的私人书籍带进图书室、阅览室;
5、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6、爱护书刊资料,不得私拿、撕毁书刊等,违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爱护馆内设备,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8、读者进入图书馆各服务区域必须严格遵守该部(室)的 各项管理制度;
9、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
1、凡我国公民凭本人借阅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与他人。
2、阅览室的现刊只提供馆内阅览,一律不外借,过刊可外借。
3、我馆实行开架借阅,进入图书馆第一、第二、少儿、自助书库可自由阅览。
4、读者可自由找书,所找图书册数不能超过本人借阅证还能借的最大数。找到需要的图书后,请到自助借还书机或者工作人员处办理借书手续。
5、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涂画、缺页或其他损坏现象,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读者在还书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读者所借的图书按规定流程办理借书手续方可借出,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图书馆,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7、读者还书时请到图书馆各楼层指定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各楼层归还的图书大类具体为:
三楼第一书库:A、B、C、D、E、F、G、H、I类;
四楼第二书库:J、K、N、O、P、Q、R、S、T、U、V、X、Z类;
一楼24小时自助书库:从24小时自助书库借出的书类;
五楼少儿书库:从少儿书库借出的各类书刊。
8、请读者按时归还图书,逾期将按每本书0.1元∕天计算罚金,借书超期且未还者,不得再借图书。
9、读者借书时若逢寒、暑假,可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以内办理还书手续。如果在规定的两周内未还书,则连同假期在内累计计算超期。
10、图书外借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30,图书还书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30(除图书馆不对外开放的时间段)。
防城港市图书馆读者卡办理须知
一、办理时间
每天9:00~12:00,15:00~17:00,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申办读者卡手续
读者办卡,凭有效身份证在一楼大厅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或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军人、武警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外国公民需持护照以上任一种原件,填写《防城港市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读者卡。14周岁以下的读者办理少儿读者证,只限于在少儿借阅室外借少儿文献,满14周岁后可到一楼总服务台开通其它文献的借阅权限。
三、个人读者卡(首个)的办理规定
1.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读者卡类型(首次办卡免工本费):
普通读者卡1 押金50元,可借(第一书库、第二书库、自助书库)的文献1册,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20天)。
普通读者卡2 押金100元,可借(第一书库、第二书库、自助书库)的文献2册(件),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20天)。
普通读者卡3 押金150元,可借(第一书库、第二书库、自助书库)的文献3册,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20天)。
少儿读者卡A 押金50,可借(少儿书库、自助书库)图书2册,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20天)。
少儿读者卡B 押金100,可借(少儿书库、自助书库)图书3册,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20天)。
少儿读者卡C 押金150,可借(少儿书库、自助书库)图书4册,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20天)。
2.如需转换读者卡类型,可到一楼总服务台填写《防城港市图书馆读者卡转换类型申请表》,提供读者卡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补交或退回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3.读者可在一楼总服务台办理预存款充值手续,以方便支付逾期款。
4.为保证图书的流通周期,逾期每本每天须交纳逾期费0.10元。逾期费须在自助图书馆办证机上自助缴交,否则借书证将无法继续使用。
四、办理退卡、遗失补办规定
1.读者办理退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原卡,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后,可退回原卡押金及卡内预存款余额(注:确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退卡者,须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方可办理退卡。)
2.请在退卡时办量退预付款手续。
3.读者若遗失读者卡,应立即来馆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费用,交5元工本费,可按上述条件重新办卡,原卡作废。
五、中文借书/刊证换读者卡规定
1.持中文借书/刊证、的读者换读者卡时,请先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凭中文借书/刊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2.中文借书/刊证押金可转至读者卡继续使用,低于现行押金标准的需补足金额。
六、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读者卡的管理,敬请各位读者不要重复领卡,如经发现重卡即作注销处理(押金不退还)。
2.新读者卡初始密码为123456。读者可自行到本馆微信公众号、网站http://www.fcglib.com/或在本馆OPCA查询机上修改密码。(请点击“馆藏查询”进入“我的图书馆”进行操作)
3.读者续借图书可以进入本馆网站或“超星移动图书馆”操作界面续借,或本馆微信公众号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