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头水库是梯级电站的龙头水库,位于南安县英都镇坂头村,溪上游的坂头溪上。集雨面积18.5平方公里,并引入相邻流域面积1.1平方公里。
总库容1134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128.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935万立方米、死库容70.5万立方米。区外引水渠长255.4米,为有坝引水,坝高6.5米。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50米,坝顶宽7米,坝顶长285米,输水涵洞位于土坝左端,压力圆管直径1.6米,长143.5米,放水设备用转动门盖,放水流量5.69秒立方米。溢洪道位于土坝右端,开敞式,全长337米,双孔弧形闸门控制,最大泄洪量360秒立方米,梯级电站共分四级,总装机容量4420千瓦,并为英都、翔云两乡镇提供水源,灌溉农田13500亩。建成的4个梯级电站总装容量4420千瓦。除发电外,还灌溉英都、翔云两乡(镇)农田1.35万亩。
1970年10月水库枢纽工程正式动工,1972年底基本完成。1973年6月,一、二、三级电站竣工发电,四级电站土建工程也基本完成。1978年底第四级电站设备安装发电。
水库枢纽工程共完成工程量113万立方米,投工225.0万工日,国家投资315.52万元。由于主体工程问题较多,长期列为病险库。1981年后进行保坝加固,同时对大坝进行压力灌浆和维修,现工程已达部颁防洪标准,正常运行。
1968年7月,南安县水电局负责坂头水库、电站的规划设计,经实地勘查,总落差达250多米,既可开发四级电站,又有建龙头水库的坝址。大坝工程于1970年10月开工,1972年底基本建成。1978年底,四级电站竣工发电。1981年10月至1989年,完成保坝加固工程的施工。大坝工程共完成土石方113万立方米,投工225万工日,总投资71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15.52万元。
枢纽建筑由大坝、输水涵洞和溢洪道三部分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50米,坝顶高程306.3米(石砻),坝顶长285米、宽7米,迎、背水坡均为干砌块石护坡。
输水涵洞位于土坝左端山坡上。压力圆管直径1.6米,坡降1/500,洞身长143.5米。放水设备为转动门盖,绞车启闭,最大放水流量11.2立方米/秒。
溢洪道位于土坝右端山坡上。开敞式,全长337.3米,双孔弧形闸门控制,最大泄洪量3600立方米/秒。
1971年,成立坂头电站革委会,由县工业局管理。1978年2月27日,由县水电局管理。工程自建成至1990年底,水库和电站两大部分均由坂头电站统一管理运用,其中四级电站于1976年6月划归英都公社管理。
坂头水库电站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兴建的,施工进度快,主体工程问题也多。竣工后被福建省水电厅长期列为病险库之一,水库控制水位在较长时间限制在295米高程(石砻)。经过历年工程维修养护、续建和保坝加固,达到部颁防洪标准,水库汛限水位逐年提高。至1990年,汛限水位提高到303米高程,尚低于正常蓄水位1米。
坂头梯级水电站是本省首座蓄引结合、梯级开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位于英溪上游,1970年1月开工,1974年完工发电。总装机6台,容量3470千瓦。1983年10月三、四级电站各扩机1台,容量950千瓦。
坝后电站,水头47米,设计流量1.9秒立方米,装机1台,630千瓦;
在坂头溪和沙溪汇合口,前池左右进水,右渠(主渠)长2.35公里,承接一级电站尾水,左渠长2.66公里,引福林溪、沙溪两水入池,水头85米,设计流量1.9秒立方米,装机2台,容量计1260千瓦;
在英都良山与西峰二村交界处,引二级电站尾水,渠长(主渠)6.28公里,并向上延伸引翔云溪和二级电站以下迳流水,渠长1.3公里,水头74米,设计流量3.45秒立方米,装机3台,容量计1890千瓦;
引三级站尾水,渠长0.16公里,水头22.0米,设计流量4.0秒立方米,装机2台,容量计640千瓦。一、二、三级电站属县管工程,四级电站属英都镇管工程,累计发电量27803万千瓦时,产值1755万元,拥有固定资产319.75万元。